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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真的只是一种形式吗?

时间:2012-01-15T17:23:55.364+08:00 [婚姻家庭]

    最近有两件让小草感到蛮“郁闷”的事情:一件是一位朋友和同居4年之久的男友分手了,原因是男友始终没有给她一个结婚的承诺;第二件是一个朋友为其涉足婚外情10年的朋友向我咨询: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让其情妇知难而退,断掉逼他离婚并与她结婚的念头。

     对于前者,我对女友说:你咋就这么傻呀?在这个人身上一浪费就是四年的宝贵时光?她摇摇头:我也说不清楚,沉溺感情的时候自己就变得糊涂了。而让她下决心离开他的,是他对婚姻的一个定义:婚姻只是一种形式而已。言下之意,就是拿不拿结婚证都一样,只要爱情在。

    对于后者,我对我的朋友说:你那朋友真够那啥的,既要婚外情,又不想和妻子离婚,真是自私透顶!人家女人和他婚外情都10年了,还是他生意上的得力助手,而且心甘情愿离了婚如今希望“转正”过上合法的婚姻生活,从她的角度来说其实要求也不算过份。可这男人,却还在那做着“左拥右抱”左右逢源的美梦。

     这两个例子,都是女人希望有个婚姻,而男人都不愿意给,而且堂而皇之的理由是:婚姻只是一种形式。

    有人说,真爱无需由婚姻来证明。这句话也对,真爱的人确实不需要依靠婚姻来体现。但是说婚姻只是一种形式,也有失偏颇。如果婚姻因某种原因而变成食之无味的鸡肋或者只剩一个名存实亡的空壳,这个时候可以说“婚姻只成了一种形式”;可如果两个人在结婚之前,就以这种论调作为不想结婚享受爱情的理由,在小草看来则更多的是一种不想承担责任的借口。

     婚姻真的只是一种形式么?当然不是。

    一、 婚姻的缔结,就意味着它具有真实可行的法律约束力。合法的婚姻能保护双方的权益。当有过错的一方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的一方就可以有依有据地追究责任和取得补偿。

    二、婚姻是给彼此爱情最直接和真实的体现。(这儿所说的“爱情”是要排除那些涉及婚外恋、一夜情、二奶三奶那一拨人的所谓感情。)当一个人真爱另外一个人的时候,他(她)怎么不愿意和她(他)结婚呢?这种情况下的婚姻会给对方一颗“定心丸”,让彼此的爱更深厚更牢固,而非是一种羁绊一种形式。

    三、婚姻的效力不能和社会道德、舆论等同一而论。前者有明确的可以依照的法律依据,后者至多受到具有轻微约束力的舆论的评论或谴责。如果彼此相爱的人,一方根本不愿意给对方一个可以托守终身的信心,那么爱情还能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如果对方希望有个“红本本”才安心的话,另一方却以这那为搪塞的理由而不肯给予其结婚承诺,那是否说明他(她)有些举棋不定或者爱得不够彻底呢?

    四、健康的婚姻是一个鲜活的的实体。它是两个人爱情顺理成章的结果。婚姻以爱情有基础,并伴随着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有时候也有“雷区”。如果触及敏感雷区,也可能使婚姻受到破坏甚至解体。所以,如此真实饱满的婚姻,又怎能和空洞的形式一并而论?

    是否愿意结婚,有时候可以是一块试金石。能试出他(她)对你的真心。

    当一个人,不愿意和你结婚,并且以“婚姻只是一种形式”做为理由的时候,也就折射出你在他(她)心目中的地位了。除非你心甘情愿,毫不委屈于这种关系;否则,选择早点离开这个高举 “只要爱情不要婚姻”旗帜的人,或许是你避免深受伤害的理智做法。因为在真挚纯洁的爱情面前,婚姻是一个顺理成章的结果,而非一种虚有其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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