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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染

时间:2012-01-15T17:21:38.020+08:00 [感人故事]




他拉上窗帘,他听见自己心跳。12月25日,几年来,每逢这个日子,他都能听见这样的熟悉的心跳,这让他感觉到自己真实地存在。
那个紫色的玉耳环还戴在他的胸前,暖暖的,贴着他的胸膛。
这是一个充满期盼的夜晚,每年都是这样,对于大多数人,也包括他。
还有同样另一个耳环,她还戴着吗?玉通人性,戴久了,玉上的纹路便是主人的血性。
他不觉笑了,嘴角尽是孤独深处的凄凉,心里有一丝无奈。
多好的一个夜晚,那样的寂静,他握着胸前那个暖暖的玉耳环,只感觉到冷。
她把耳环交到他手上的,就像把她自己也交给了他。他在她耳边喃喃:“我会替你找着那另一只耳环,那怕用一辈子的时间!”
她轻声的回:“你让我疯狂,这辈子,我只属于你!”
她仰着头,眼睛是湿湿的。雨轻轻地落在她脸上,那个平安夜的雨点也是温暖的。
一下子就过了这么多年。“这辈子,我只属于你!”以后每个平安夜他都会想起这温暖的话语。她此刻,也许正躺在爱人的怀抱里。
给自己冲一杯咖啡,没有糖和伴侣,很苦,像他此时的心。
暖气很足,屋子里寂静无声,只有挂钟“嗒嗒”地一点点走过。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是一个人的平安夜,一个人的平安夜只有默数钟点。
时针就要指向零点,还有十秒、九秒、八秒......他摆弄着胸前那个玉耳环,耳朵又响起她的声音:这辈子,我只属于你!五秒、四秒、三秒......他默默地数着,仿佛听见他心里的钟声,悠扬婉转。
两秒、一秒......她的心隐隐地痛。
“铃铃铃”电话铃声,他抓起电话,是一个陌生的声音:“陌生人,圣诞快乐!”声音低婉好听。
泪水从他脸上滑落,像遥远的那个平安夜落在他脸上的雨点,暖暖的。







青开门走进来,踢掉脚上的高跟鞋,甩掉手中的坤包,一头倒在席梦思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脸上尽上疲惫之色,
良久,她爬起来看着我卸下我的鸡心形一样的紫色的玉耳环。
突然说:“ 我把你介绍给我的一个朋友吧!你们一定会是一对,因为一看到你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
青说的人在南方的另外一座城市,叫彭城。
我对青提了一个条件,先只通电话,不见面。
青满不在乎地一笑:“你自己慢慢体会吧,我等着吃喜糖。”
当彭城真的打来电话时,我发现他是个挺有趣的男人
――他每每让我和他说上两三个小时......
而且让我笑得开心,是一种身心彻底的放松,快乐就这样不经意地爬满我忧郁而敏感的心。


渐渐地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在爱了,有些恐慌,果然彭城提出要见面。
我有一百种理由拒绝,他便有一千种理由可以说服我。
他说他是天蝎座的,天蝎座的人做事没别的,就是契而不舍。
我开始有些蛮不讲理:“你的名字那么古怪,叫起来太别扭了。一想到要去见一个名字这么怪的人,我的心里就抗议。
他并不着急解释,只是说:“我不会让你失望的。那个字你要觉得不好就不要了,只不过是一个名字,怎么喊都行。”
我突然觉得脸上很烫,喊他“城城”,那不是显得太亲热了吗?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跳和惊慌,我赶忙又说:“我不会见你的,我们隔得太远了。”
“不远的,这个城市你没有来过,我想带你到处看看,春节的时候我再过去陪你。”
他温柔的语气像哄小孩子:“你坐飞机来,只不过是一个晚自习的时间,下了晚自习我们就见面了,我在教室外等你。”
我想也没就想就对他说:“你等我但是不要打我的手机,我也不会打你的电话,如果在机场我们彼此认不出来,我就坐下一班飞机回去。”


我的小钥匙耳环在飞机上掉了一只,我就那样吊着一只耳环拉着行李箱出了机场,看见一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在迎客的行列里特别醒目。
虽然圣诞节就要来临,但是那个城市的天气穿一件薄薄的西装足够了。一动不动凝视着我朝我走过来的彭城额上渗着细细的汗珠。
我望着他笑,他说:“只有这件厚西装的深颜色亮一些,我怕你认不出我来。”
走出候机大厅,在那个美丽的城市的夜色中,第一次见面的城就在我的身边,我突然想流泪。


我一下觉得自己很随便和轻信,懊悔的要命,心里乱乱的。
低着头一言不发时就觉得有个人挡在我面前。抬头,是城。他拦住了我,我们面对面。周围是人流,是喧闹声,我的脸整个被他的目光笼罩着,我的眼里的冰一点点被融化。
他轻轻地说:“你的耳环,我会替你找着,那怕用一辈子的时间。”
和城熟了我便从头到脚把他审视了一番,和他开玩笑,“青分明是骗了我。她说你有一米八,哪有她说的那么高嘛。”
城很认真地说:“真的有。”顷刻,把我拥入怀中,“你瞧,你的头一歪正好靠在我的肩上。”
我的长发披散了他一肩。




飞机在跑道上越滑越快,终于,起飞了,云,很多很白很密。
空姐还是很漂亮,声音还是很温柔,我要了一杯白开水,窗外是很干净的蓝天。
我把那只心形耳环放在手心上,有一些温暖从心里悄悄地升起、悄悄地升起......


张艾嘉在歌里简简单单地唱:“其实,一个人的日子也不算太坏,偶尔有些小小悲哀,我想别人也看不出来......”
青在文章里幽幽的说:“一个人套起盔甲,正面站着,像是有些坚硬,这是粗砺的人生所要求的,而待其慢慢转过身子,背后还是露出了脆弱的部分。独居是脆弱的另一副盔甲,将那些脆弱的部分包围起来,不让人发现,不让人刺伤。当酒让孤独发出声响时,独居也让寂寞留有余香。”


父亲是个知识分子,常常在我身边,母亲是生意场上的女强人。
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时间很少,妈妈每次难得回来的时候,爸爸总是准备很多菜,妈妈见到我们就会很开心,从她的眼神中我知道她爱我,她总是往我的碗里夹很多菜,可是我总爱低着头。我是一个不习惯向母亲撒娇的孩子,由于陌生我几乎不开口说话,我们三个人常常出现饭桌上无话的局面。从小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后来母亲出国了,没过多久就打算把我和爸爸也接过去,我总觉得她那时给我一种千帆过后的感觉,可我并不想走,父母尊重我的意见,让我留在国内,我如自己所愿,过着一个人的生活。
朋友看我一个人独处怪寂寞的,就撮合着要给介绍个女友,当我还在懵懂不知所措的时候朋友三言两语就把这事说定了。


女孩是朋友的同学,叫“妍”,在北方的一个城市,不知不觉我们就这样用电话交往了三个月。终于有一天她答应来这个城市看我了。
她是一个长发披肩,身姿绰约的女孩。
妍一直带我到那家韩国餐厅吃饭,哪怕有时我们一起闲逛到城市的最北面,最后还是会回到这里。
我知道妍想我让我了解她是一个很执著的人,我觉得有些可笑。
吃饭时我们很少说话,象两个因为餐厅没有空位而被挤在一起用餐的陌生人,母亲从小就不让我在饭桌上说废话。


也许我和妍就是如此,拥有相同的习惯,但彼此的生活却没有相似之处,所以我们能一起交流的东西并不多。
我偶尔会给研讲起我的梦想,妍说:“原来你是这样的男人。”
“那种男人?”我反问。研笑笑,无语。
妍买来一大把玫瑰插在花瓶里。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心里很孤独,很孤独,心里很空,但却不再那么寂寞。我反复向妍讲叙寂寞和孤独的区别所在,寂寞只是暂时的,而孤独,是与生俱来的。你只是寂寞,而我是孤独。
她似懂非懂的笑了。


为什么会和她说那么多话,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或许想说的时候她恰巧就在身边,又或许因为我知道她爱我。我们无法伤害那些不爱自己的人,对于那些爱着自己的人又无法宽容。
妍很少提及有关梦想之类的话题,她在事业单位上班,拿固定的工资,我知道她是一个容易满足于现状的人,我猜她接下来就会计划找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谈一段时间恋爱,然后结婚,生孩子,年复一年地过一辈子。虽然在许多人眼里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妥,认为这其实是迈向幸福的开始,但我不觉得这样的生活适合我。因为我不愿意像爸爸那样守着一个家,在岁月蹉跎中等待一个完满的结果。一个人最可悲的是没有了自己的灵魂和思想,我不要那样的生活。我想,我不会介入婚姻
但是我还是会和她在一起,因为孤独。


圣诞节那天,我接过妍为我点的烟。第一次抽烟我就知道该怎样让它进入我的肺,再慢慢地从我的鼻腔循环出去。妍问我:“抽烟的时是什么感觉?”
我没有回答。只感觉在很深的夜里,有一种叫做回忆的东西慢慢侵蚀自己,某种感情仿佛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所以两个并不深爱的人,却能紧紧地靠在一起,彼此温暖。此刻,情若游丝。
抽完烟之后,我们嚼口香糖,然后一直拥抱到天亮。





我从来不知道我玩得这么疯。城教我打枪,带我去坐我想都不敢想的疯狂过山车。
KTV包厢里我竟然把我以前从未唱上去的《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的高音部分毫不费力得到唱出来,城的眼神里除了欣赏和鼓励,还有掩饰不住的爱和柔情。
城带我一起开车去吃饭,问我喜欢吃什么菜,我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咱们去吃韩国菜吧。”城便开着车带我去找韩国菜馆,他不象电话里那么健谈。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是长时间的沉默,但心情还是和回来的路一样舒畅。
车停在楼下,他让我去换掉长裙和高跟鞋,“我等你,我们去蹦迪。”
我的兴奋淹没了我包裹得严实的成熟。旋风般换上了牛仔裤,胡乱穿了一件T恤,涂上亮亮的眼影延伸颧骨,象一串亮晶晶的眼泪......


那是这个美丽城市最有名的迪厅。那么疯狂的鼓点,城搂着我的双肩。我满脸上汗,仍不肯停下舞步。城把我拉到一个角落的椅子上坐下。
我喘着气,笑着看城 ,他伸过一直胳膊。说:“擦擦汗。”
“这么洁白的衬衣!”
他仍说,“擦吧!”
我毫不犹豫地在他的胳膊上擦干脸上的汗水,但他还笑着说谢谢。


爱情流淌在我和城相守的每一个地方、每一分一秒。
只需一个眼神我们便能明白彼此的心意,我们常常会不约而同地说出同一句话。
有时候我们去超市买东西,我推着小推车,他的两只长长的胳膊也会从后面伸过来帮忙,正好把我拥着他的怀里,让我感觉,他永远都会在我的身边,不会离开我。
圣诞节来临了,那个美丽的城市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欢乐,我却在欢乐之外。
KTV、酒吧、陶吧每一家都爆满,平日热闹的马路变得清净了许多。


我在马路上飞奔,晚风把我的裙角扬起。
城追上来,一把抱住我,亲昵的说:“你跑不出我的手掌心的。”我看着这个清瘦、落拓的男人,眼睛里有炽热的目光,眼泪顺着脸颊滴落在他的手心,我的假期就要结束了,我们又要回归到各自的生活中。
城帮我擦干眼泪,轻声问到:“你要什么?我都去做,只要你开心。”
我泣不成声,“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别离开我,只要我们能够长久......”
城轻轻拍着我的背,我听见他在说:“也许我要变得好一点,让上天保佑我们成久。”


在一路闪耀的焰火中,两个就要离别的人,相拥着回家。我说圣诞节了我想喝酒,城拿出酒杯和酒,是我称之为“爱情酒”的那种法国红。城的歌声在晶莹剔透且诱人的红色中穿梭往来。我捧着城的手一根一根亲吻他的手指。这双手会做菜、会修电脑、会弹钢琴、会用台湾茶具泡正宗的功夫茶,我喜欢他,真心实意地崇拜它......
城闭上眼睛,我在他耳边喃喃低语:“你让我疯狂”,我抱着他的头,说我愿意把一切都给他,包括我的心和我的身体。我还说我是他的,不会再属于第二个男人......
可是城拍打着我的脸骂我“小傻瓜”,然后把我的中指放在他的掌心,用手指做一个圆圈往我的中指上套,边套边说:“春节的时候,给它戴一个戒指,你做我的新娘。”


那个圣诞夜,城守着像个孩子沉沉睡去的我一直到天亮。
机场里,我装作坚强地往前走。回头看见城双手撑在隔断送行者的栏杆上,半侧着身子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我忍不住跑回去一把扯下仅剩的一只的耳环放在他的手里,再也不敢回头,直冲向楼下的侯机大厅......





一次,我们选了一张降价的唱片,打孔的那种盗版碟。
在劣质的音响中一直听那首《明年今日》,就这么昏昏沉沉地过完一天。但是至今我仍觉得那天因为太美好而不现实,我不能肯定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
很久以前,当自己还很年轻的时候,我也曾想过,自己会爱上那一种女孩。她不是我所期待的女孩,所以 她比别人更真实地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但我知道我并没有深爱她,因为在争吵后没有心痛的感觉。我们是两种人,她渴望平淡如水的感情,我追求刻骨铭心的东西。其实我根本不喜欢吃韩国菜,不欣赏玫瑰花,我迷恋那种充满激情的生活方式,我活得很现实也很虚幻,有时候甚至残忍,我总以为自己不再满足于普通的感情。


开满玫瑰的路,很快就会变得毫无生气,因为玫瑰不过半个月就都会凋谢了,看美丽的花凋谢是一件很伤感的事。由于是玫瑰,我只是有些无奈,花开花落,潮涨潮息的无奈。因为这小花实在太普通了,几个花瓣,红红的,很少会有记忆的价值。
我是在信里告诉她这些的,我认为我们既然是在谈感情,我就不会隐瞒我的感觉。我总是觉得真实的东西其实并不能伤害一个人,只有那些虚假的、虚无缥缈的东西才会对一个人造成伤害。
就像我觉得母亲其实并不爱父亲,她应该有其他的什么人,曾在她的生命中占据过很重要的位置,这一点我从来没有证实过,但我相信自己的直觉,觉得父亲就是太深信那些虚无飘渺的东西,所以守着一个自己其实并不了解的女人,这样一生很快就过去。


她在电话里问:“那些花都谢了吗?”
“都谢了。”
“只有说这种话的时候你才痛快,是吗?”
“是,有一种支离破碎的感觉,至少它可以不让你再对我有很单纯的期待,我觉得我们只是在彼此需要,而这种需要并不一定要加上永远这个词。”
“是我让你觉得累了?”
“是的,我喜欢不停地赶路,不喜欢呆在原地等所谓的地老天荒。”
“可是我能让你快乐,因为我爱你。”


她挽着我的手,那是圣诞节的晚上,我们在大街上游荡。
那天晚上,我们拥抱了一个晚上,看着怀里楚楚依人的她,我突然蒙生了一种去照顾她的想法,她还是小孩,应该有人照顾。我开始不得不承认自己心里其实也有个作新郎的念头,想有个家。
一个月后,我辞职了,我收到了妈妈的来信,信上说她和爸爸十分想念我,希望我能去,不知为什么我答应了妈妈。走之前我把租来的房子退了,写了封长长的信寄给她,还有一只耳环。所有的家私都送给了房东,没有向任何一个朋友告别,因为既然已经决定要走,要没有必要再让其它的感情羁绊住。

九号侯机厅,人们在朝进口涌动。我,该走了。
――“请各位乘客关闭您的移动电话,谢谢。”我给研发去最后一条消息:
“想你,与寂寞有染,与爱情无关。”






回来之后,我一一地告诉我身边的人和朋友,说我有男朋友了。我让女友陪我去选婚纱。我甚至向盼我出嫁盼白了头的父母保证:“春节一定结婚。”
我望穿秋水望到了下雪再望到春节,我也请好了参加工作以来的第一个探亲假,但是我却没有望到城的到来。又过了三天,我收到城寄来的一封信。

妍:

想到写这封信,我心里便有点凄惶。请原谅我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我们之间的感情。
我大学没毕业便回到了社会,开过娱乐城,做过房地产,玩过股票,赌过博,输掉了一辆‘桑塔纳’。这些年虽然在外资企业工作,打交道的也大多是生意人。但我早已把自己炼成生意所需要的的多疑和自私的性格。女人在我心目中也不过是矫柔造作和虚伪浅薄的代名词。你天使般的纯洁和善良让我自惭形秽,我配不上你,我走了。
彭城
2003/5/16


整整一夜,未眠,看着这封信,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努力不让它落下来。
良久,我给城发了传真,只有几个字,‘还我的耳环’。
过了很久的一天上午,有个同事交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那个我给他的耳环。


我想好好睡一觉,我买了大把的安眠药,我要忘却一切。
醒来时已是三天以后,很久没睡得这样酣畅了。父母和朋友都围在我的身旁。我说我饿了,一口气,我叫了三人份的早茶,真是饿了。
早茶送来的时候我已清清爽爽梳洗完毕。桌上有一封署名彭城的来信――我嘀咕了一句:“咿,这个名字有点熟。”就抄起手提袋踏上高跟鞋上班去了。
墙上的挂历显示是:2003年5月20日,星期三,农历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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