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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坏蛋练习初恋

时间:2012-01-15T17:13:14.879+08:00 [爱情故事]
我想这一切该感谢史密诗,是他让我练习了爱情,才使得如今的我懂得了珍惜,宽容以及熟练地爱一个人。   19岁那一年,是1996年,我上大学三年级,认识了史密诗,他是一名实习的中学教师,我与他相识,是因为我妈妈觉得我应该谈恋爱,那时我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相貌不错,举止有礼,家庭条件也不错,可是这样的女孩却没有男朋友,这是一件多么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于是我妈妈就号召亲朋好友来给我介绍对象。我姐姐在一所幼儿园工作,她的顶头上司史园长的大儿子还没有女朋友,也正发愁,于是她们设计我和那个男孩见面。当时我正在放暑假,无事便去好朋友家里玩,因为天气热,我只随意穿一件蓝底粉红色花的背心短裙,这套衣服是我用棉布被面自己做的。没想到它竟成了我恋爱面试的礼服。这天下午,妈妈和姐姐各自给我打了一个传呼,要我去莫愁公园等她们。我急匆匆赶去时,见到的人中却多了一个高个子男孩和他的妈妈。一看那场面,傻子也知道是什 么意思了,我于是低头站好,就听两个妈妈连连讲解各自儿女的特长,我忽然想到农民牵着自己养大的牲口去赶集的情景,不禁一阵恶心。我妈妈是个还算年轻的愿意小打小闹赶时髦的女子,可是这么土的事她都做得出,我对她很失望。但是我没有更聪明的办法脱身,直到多余的人都散去,只剩下我和那个男孩。   他就是史密诗,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一个人。我和史密诗见家长都走了,十分的羞涩尴尬,谈了一小会儿话,我决定回家。看得出他像完成了作业一样呼出一口气,但这个小动作却伤害了我的自尊心,我有那么闷吗?跟我聊天就那么累吗?这算是有诚意吗?我们各自留下了电话,他没有说再见面之类的话,这又使我觉得很羞耻,显然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恋爱方式。但是隔天,史密诗又约了我,这一次,我盛装而往,一切细节都花尽了心思,力图让他惊艳,我记得清清楚楚:白色纱衣配紫蓝灰三色格子布裙,头上是白色贝蕾帽,手提白色小羊皮手袋,还穿了丝袜高跟鞋。   史密诗在公共汽车站等我,我看到他也焕然一新,下车时,我被绊了一下,险些摔倒,他一下子扶住了我,我这才发现他有着很大的手掌,很白的皮肤。我们又去莫愁公园闲谈,我想:恋爱原来是这么浪费时间的事!我该看的连续剧也给这样错过了。他说话不多,也不少,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子,看我一眼,便躲开目光,羞涩的,憨稚的,我想这一定也是他的初恋,不免心有戚戚焉。我们又一起喂了猴子。   出了公园,我和史密诗已经手牵手。   此后我开始了我的第一场爱情,每天都想着他,所有的情歌都觉得那是他唱的,走路时也觉得有双目光在背后抚摸,虽然开端沉闷无聊,但进入状态以后感觉还是很好,我渐渐喜欢上他,以及恋爱本身。   在一次看电影时,他买了最后一排情侣包厢的票,那天是圣诞节,在漆黑的电影院,伸手不见五指,但他还是找到我的嘴唇,吻了我。我浑身打颤,他嘴唇冰凉,初吻的感觉并不美好,但我还是陶醉了。  暑假过后,我去了上海读书,他则留在南京继续实习。从开学第一天起我就盼着他的信,因为那时我特爱写信,也喜欢收到别人的信,更何况,那是情书啊!并且我也希望回信时给他一个惊喜,让他知道我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写一手好字和拥有遣词造句的能力。   信终于来了,一看信封,我就傻了,怎么这样一个高个子壮硕的男子,却写得如此一手纤小丑陋的字。只见那长长的地址被他写成一行蚊子腿,而我的芳名竟被安排到邮票的下边缘,还盖了个黑乎乎的邮戳——他竟不知道写信封的基本格式!我咬咬牙拆开信来读,文笔还通顺,但绝对不能与我的文采风流相比。而且,他安排在一个格子里写两个字,三百字的稿纸,装着挤挤挨挨的六百字,我的眼睛都看炸了。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行,这个男孩一定是个小心眼、小气的人。我最初的反感便随之而来,于是,在回了一封信后,我不再与他联系。隔了一个月,他忽然赶到上海来。那时正是深秋,他穿一件火红的厚衬衫,米色裤子,站在宿舍门口彬彬有礼地等待我,而我矜持地从楼上走下,看到他,忽然知道了什么叫衣冠楚楚、干净整洁的样子。他是如此一个俊朗的小生,我心动了。那天我也很不错,浅咖啡色的毛衣,长头发,两个人站在那里,相看不厌,我忽然扑哧笑了,他这才敢握着我的手,带我到校外吃晚饭。   回来时我的室友让我招供那个和我一起走的男生是谁,我虚荣,不肯说他是别人介绍的,只说是我高中同学,一直要好,众人一片艳羡之声。这样过完一个周末,他回南京了。他一走,我就开始想他,包括想他的缺点。少女的心,柔嫩至容不下半粒沙,我辗转反侧,于是他细小丑陋的字成了我的恶梦,我终于无法忍受了。   我写了一封无情的情书,咚的塞进了邮筒,觉得分外轻松。转眼寒假来临,我吃胖了,剪短了头发,很快乐地准备过年。可是有一天,他来我家找我,我爸妈热情款待他,我也不能做得太绝情了,他瘦了,说想念我,我不予回答,他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他让我送他,我就在前面走,外面正在下大雪,他忽然从背后抱紧了我,对我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改好的。”你并没有错呀,我想这样说,但是话到嘴边却吐不出,也许是天气太冷给冻住了。我只是点了点头,好像他真的做错了什么似的。   我们一起去见他父母,老人很喜欢我,留我吃饭,亲手做了炸鸡和糖醋鱼。回来时他送我,在公共汽车上将座位让给老奶奶,他又给我买了小桃木梳子,因为我喜欢把小梳子和钥匙放在一起,他又费了很大劲儿给梳子钻了孔,钉上了钥匙圈,帮我拴好,如此细心周到,从无拂逆,应该是懂得珍惜的人才有的好品质。他抚摸我的面颊,抚摸我的头发,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公主,被人呵护。但是他一走,我立刻又动摇了,这毕竟是人生大事,选择他或不选择,关系到我一生的幸福,我又想到他的字,触目惊心。    终于,冬天的时候,我们分手了。    最后一次见面,是他来找我,我家新搬了家,他却找到了。我站在门口,说里面乱,你不要进去了,就这样拦着门。他眼睛红了,让我跟他出去谈,我不肯,他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我说不,他就走了。   我想他一定很恨我。   大学毕业,我终于有了新的恋情。对方是南方人,是我自己拣的。这个人练过书法,写启功体,端正大字,颇挺秀。但他个子矮、长相平凡,我却觉得那只是点滴瑕疵,不足挂齿。   我跟那人来到南方,白手起家,没有房子,没有财产,没有钱。但我知道我为的是什么,也懂得了责任和宽容,他工作忙,我时常一个人在异乡逛街,口袋瘪瘪,也不敢买东西。   到处都在盖楼,我也想买,可是我连付首期的零头都没有能力,这时才发现生活在跟我开玩笑,是黑色的幽默,让人落泪心悸。   如今,我还在生活的最低限挣扎。我怀念与我恋爱过的史密诗,妈妈说他已经结婚,妻子也是中学教师,教物理的。听到这儿,我说“噢,好呀”。电话保守了我的秘密,没人看到我说这话时的表情。但我依然没有后悔我如今的选择,我丈夫是一个好人,他善良,温和,像我的哥哥;他上进,大度,虽然有时也吵架。我把我最好的一切给了他:纯洁的身体与坚定的信念,成熟的情感,我想这一切应该感谢史密诗,是他让我练习了爱情,才使得如今的我懂得了珍惜,宽容以及熟练地爱一个人。   只是我在深深愧疚中悟出一个初恋悖论:如果可以重新拥有初恋,我会选择一个坏蛋来练习,而留下一个美好的故事,给史密诗。 本文章由真爱店情侣宝鉴频道(http://trueloveshop.cn/)收集整理,转载本文章请保留本信息!本文章由真爱频道收集整理,转载本文章请保留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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