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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和你一起

时间:2012-01-15T17:11:04.926+08:00 [爱情故事]
流浪。喝口水,继续流浪。寻找一丝肉屑,一根骨头。从阳光流浪到月亮,背上可怜的诗句。咀嚼露滴,挥砍晚风。没有旅伴,孤身一人,四处游荡,在这个难受的城市。高楼大厦的砖墙之间曾有一个属于我的窝,天桥下曾逗留着我幸福的梦,臭河涌边曾端上我的早餐。 习惯流浪。那是一种生活呵。我有哪种权力去怨恨不满?徜徉于这个阴霾迷离的天空下,目睹各种或活或死的东西变幻浮动。是否,这应该是惬意的疯狂?至少,我不会因为流浪而悲伤。只是路灯狰狞的世界里,孤独一片又一片地扑面而来,堆积重叠,侵略我这个孱弱的肉躯。我找不着会与我一同脚步慵懒的人,没有伴我身旁的那么一个人。 城市的歌声,像一片汪洋,将我淹没。溺死? 我等待属于我的那一首,有一天有人为我唱起。 荏苒时光残忍。我的梦里,年岁彷徨。历史流干最后一滴血我都不会找到所谓的爱情,去碾平寂寞的沟沟壑壑。 我麻木的两年又三个月哟。 冬天,远在西伯利亚的冷空气突袭这个忽略棉袄羽绒服的南方城市,杀气腾腾。不知是温暖派来了方若,还是方若赴来驱赶我的冰冻。总之,我遇到了这个男孩。 他救了我。他结束了我的流浪。 在“好又多”旁边,我失足掉入那条臭气熏天的小河。我是个不会游泳的小家伙。黑乎乎的河水粘粘的,几乎把我淹没。我挣扎着,冻个半死。在我逐渐为自己小小的生命哀悼的时候,方若出现了。我感到有双坚实的手揽住我脏兮兮的身子。仿佛一分钟前我还沉在南极冰盖下的死亡之海,一分钟后又回到只有春天的昆明。我快乐无比。从死亡那里抢回来的幸福或许比甜蜜的爱情更沁人心脾。 这个冬天开始,我有了个温暖的家。 方若细心周到,体贴得像个女孩。他用自己的大风衣把我裹满,抱着我挤上公车。一路上,周围的目光表情或奇怪或诧异或好奇或不满或厌恶或恐惧,方若全然不顾。下车后他夺命狂奔,飞上一幢楼房的七楼,打开702房的锁。 热水,温暖,干净,迷人。我泡在其中。方若抚着我的毛,揉着泡沫洗去我浑身的污垢。很难想象一个男孩的大手居然可以如此温柔。也许,他怕弄疼我。 第二天,方若买来一个小木屋,欧式城堡的模样。很精致,水晶蓝的皮肤。这是我的窝了。 终于,我不再流浪。一只狗跟一个男孩生活在一起。 很快,我熟悉了房子里的一切。一室一厅,方若一人住着。因为小,它不会成为我的迷宫。我方向感极差,流浪的日子里时常迷失在某大厦的某个边角。我清楚厨房和浴室的位置。这是除了小木屋外我最常去的地方。筷子和沐浴乳在哪我都知道。 我最想去的是方若的房间。不知为何,我总是对方若的私人空间那么好奇,好像那是一个难以构想出来的梦一样。是因为他第一个注意到我?是因为人对于狗而言本来就是神奇的?还是因为他的房间里总是飘出同一首歌曲?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我就特别兴奋。我固执地认为这就是我一直等待的那一首。也许为我唱起它的那个人永远都不会出现,但我还是很庆幸,甚至幸福。毕竟我听到了,而且在疼我的方若这里。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空气凝结,令人窒息,闷热得让人只想一辈子呆在透气的冰箱里头。这个世界有这种冰箱吗?方若没钱装空调。他的兼职只能应付房租。我爬到阳台上,看不到一颗星星,一颗都见不着。连启明星也热死了吗?蚊子却到处都是,飞来飞去。不知道为什么方若燃的榄菊蚊香杀不死它们。 没有星晴,又不下雨。这样的夏天让人心惊胆战。 奇怪的是,我居然在此般夜晚睡得香甜无比。而且,我做了个清凉的梦。 在美丽的海边,我们漫步玩耍。踩白色浪花,踢蓝色海水,饮清新海风,寻幸福美梦。我们快乐得乱喊乱叫,仿佛这冰爽的世界里只剩我们两个。 人们看着两只狗蹦蹦跳跳都笑得前俯后仰,说那两只狗还真幸福。 黄昏来了,彩霞满天,一朵一朵在冲浪。人群渐散,我们也找不着之前留下的脚印。 但是我的心里还流连着他的歌声。他只为我唱了一次,因为他坚信真爱表达一次便抵过千言万语的重复。虽然他唱的没有方若房间里播的好听,但我很开心,很满足。我听到每粒沙子都会唱这首歌。 方若是个帅气的男孩。脸瘦瘦的,轮廓有点像我在一个巨型广告牌上见到的刘德华。头发好短好短,好像从来都不曾长过。看到他的眉毛我就觉得那肯定是用阳光修成的。可是为什么他的眼睛总是盘踞着忧郁?他的眼神会不会一点一点被它侵蚀?方若的嘴唇薄薄的,很精致的样子,可惜时常干巴巴的。 我觉得肯定有许多女孩子喜欢方若。我始终认为方若心如天使。 然而,我没看到方若的家里出现任何一个女孩,可能我根本就没有能力去理解人类的爱情逻辑。 我开始对方若的生活好奇起来。我变得很“粘”。他去学校,去书店,去超市,去菜市场,去唱片店,去哪里我都跟着。从未见他跟某个女孩并肩而行,更别说牵手拥抱。 这家伙到底怎么了? 每个星期天方若都会到学校对面的“风飞”唱片店。我好好奇。他每次都不买唱片,好像只是鬼使神差地跑到那里,寻找什么。没有翻阅,没有询问,只是搜索一翻,眼神迷茫,没有哀怨。 方若在寻觅什么?莫非他曾在这里丢失了一个故事? 广州的天空下过雪吗?我的脚没碰过一片雪。在方若的电视上看到雪后我便喜欢上了它。雪花总是轻飘飘的,它们随风而舞的样子好优雅。即使是鹅毛大雪,我也觉得它们苗条温柔。而且雪纯洁。这种一尘不染的颜色会让人很揪心。尤其和方若看一部日本电影《情书》时,受到里面纯美雪景的极大诱惑。那是一种真正的美。那有一顷神奇。 不知为什么,对于雪,那时我有个奇怪悲哀的比喻:雪是一地情人眼泪的冻结。 我真想做一只“雪狗”。在雪一次次干净的呼吸里,细数一寸寸的时间。守侯一片珍稀的清冷。然后把自己捆绑着那首歌,一起融化在无边的雪里。 在这条路上,我会不会仍是孤单只身? 沙滩和雪地都是我的向往。可是这遥远的雪野似乎比梦中的海边更加飘渺虚幻。毕竟,广州的天空没有雪飘过的痕迹。大雪纷飞在万里之外的北方。这里是紫外线放肆的据地,不是雪花尽情的乐园。 一只狗,纵然舍命狂奔也难免戛然止于中途。 虽然我坚信如果那首歌与雪花一起飘飞一定会更动听,更感人,但是我不敢确定自己能否亲眼证实。祈祷它们出现在梦中吧,且作朴素的慰藉。 只是不知道方若喜不喜欢雪?要是他也喜欢就好了。 方若在家的时间不是很多,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的图书馆。我曾跟着溜进他们的图书馆,结果在那里泡了一整天,难受死了。仿佛真空世界似的,听不到一点声音,喘口气都怕惊动了谁。我觉得压抑,再也不敢潜入人类的知识海洋。怕憋坏。 方若却不同,看不出来他是享受还是习惯。一天到晚都埋到书堆里,废寝忘食了。我觉得那更像是一种麻木自我的手段。也许他是想把自己淹没在文字的深海里,忘却某些东西? 忘却? 我对方若越来越不了解了。也许看到他的某些东西我就会看清他的心事,以及他眼里的忧郁。 方若离家后从不锁他卧室的门。这让我的好奇谋杀了我的誓言。曾经我警告自己未经方若的批准决不可以闯入他的房间。可是那个星期一的上午,我私自偷看了方若房间里的一切,只要我能看到的。 看着一张照片,我睁大了双眼!方若跟一个女孩拥揽着,脸靠着脸!两抹甜蜜的微笑,两道幸福的眼神。这个女孩笑起来特像一个人,但是仓皇间我又想不起是谁。她们一样美丽,清纯,灿烂,就连头发也几乎相同。好漂亮的一个女孩!她肯定是方若的女朋友。可是为什么我从未见过她? 再注意到照片的背景时我更是大吃一惊。这是哪里啊?一间唱片店,方若每个星期天都要去的“风飞”唱片店! 这张照片好大,方若将它铺在书桌上,盖满了整张书桌。 书桌上有张CD,孙燕姿的《The Moment》,也许是故意,方若把它粘在他与女孩两人的中间。 春天,第二年的春天如期而至。这是木棉花欢舞的季节。对花儿们而言,这简直是一个时代,足以灿烂几生几世。 据说,春天是用来恋爱的。 和去年的春天一样,方若总会在某个星期天特别用心地去听那首歌。我知道是孙燕姿的《不能和你一起》了。方若把音量调得很低,像是在泣诉,而不是在歌唱。 以前,方若总是一个人关在房间里默默地听,但是这次他居然叫上我,不知道为什么。 方若让一只狗和他一起听一首歌。 原来方若是用电脑播放的。电脑显示着桌面,背景是一幅照片,和他书桌上的一模一样。这一次我很平静,也许是开始明白了点什么。 歌声很好听。不甜美,有点沙哑,却很纯净,很空灵。仿佛活在蓝天白云里。 这真是一首情歌吗?曲调这么忧伤?一只狗听着都会流泪,尤其是对一只孤独了那么久的狗来说。方若天天都在听。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更久?那会是如何一种结果! 方若看着我,还是那种忧郁缠绕的眼神。很少说话的他抱起我,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好听吗?”看到我摇尾巴表示肯定后,他似乎自言自语地说:“我也觉得很好听,……,可是有人好像已经把它忘记了。” 这一次,方若话特别多,对我说了一大堆哀愁的言语,说起他和一个女孩的故事,他们与一首歌的故事。 在我遇到方若的那个冬天,方若失去了他的爱情。他的女朋友晴,照片中的那个女孩,因为一段时空的距离,和他分手。 脆弱无力,始料不及。 那年夏秋之间,晴作为交换生到北方一所大学交流学习一年。晴走的时候,方若紧抓住她的手,仿佛怕她从此不再回来一样。晴对他说:“放心吧。好好照顾自己哦。想我就打电话给我啊,QQ视频也可以啊。”火车走了。晴在车上发短信给方若:“不是说距离就是思念吗?不管是苦涩还是甜蜜,那都会是我们爱情的滋润。爱情万岁!” 然而,不到半年的时间,晴当初满不在乎的距离让她放弃了和方若的爱情。她对方若说她受不了相思的煎熬。她在北方的雪地里忘掉了当初的信念。晴说她喜欢那些纯美的雪,她把感情倾注到一片片白色的雪花上,来忘记方若,来麻木思念,来缓解孤独和心痛。“分手”两个字架在了他们之间。 难道爱情真的像七彩气球,缤纷绚丽却经不起一根小小的刺? 方若不肯去相信,不肯去接受。他怎肯相信小时和公里就轻易地把他和晴之间的爱情,击个粉碎?他对晴说:“回来吧。如果还相信我们的爱情,寒假回来后的星期天到‘风飞’见我,好吗?”可是,方若终于还是没有等回晴,虽然晴已结束交流学习,回到广州。只是两年以来方若每个星期天都会到“风飞”。 难得执着还是廉价顽固? 因为晴曾说过不喜欢留长发的男生,方若剪掉了久远的飘洒。他对自己说,如果发梢盖过耳际时晴还不到“风飞”,那这段爱情就此死去。可是一旦头发稍有长长的迹象他就马上去理发店了。星期天和“风飞”俨然成了方若的寄托。曾经,那是方若美好记忆中分量最重的一枚。和晴的爱情是在星期天和“风飞”开始的,方若总是这样认为。而《不能和你一起》就是爱情的使者。 那一年,春天里的某个星期天,在“风飞”,方若和晴同时向店主买孙燕姿的《The Moment》。因为他们都喜欢其中的一首歌——《不能和你一起》。店主说只有一张了。争执,不让彼此。最后方若主动退出了那场奇怪的战争。也许他们两个都不会想到,正是这一次并不浪漫的相遇,让他们很快成为了恋人。时间不到三个星期。 为了纪念爱情的诞生,他们每个星期天都要一起听这首歌。方若也相信那纯净空灵的歌声里有他们的爱情。可是他们似乎没有注意到这首歌的曲调是如此悲伤! 方若说那时晴真像孙燕姿,甚至连头发都是活泼俏皮的短发。现在晴已留了一头长发。 “难道晴连这首歌都忘记了?”方若低低地说。 我听着这首歌,看着歌词簿上的歌词,眼泪隐隐,为歌,为自己,为方若—— 结束还是原谅 爱永远搁在远方 眼神不会说话 只有泪光 你给过希望 怎么能忘 是你填满了温暖 让梦想有了翅膀 教我如何控制风的方向 让我每一天能飞到 更远的地方 不能和你一起 拥有喜悦和悲伤 不管走多远 步伐都没有力量 不能和你一起 走往这世界幸福方向 孤单的身旁少了坚强 只有简单感伤 木棉花已经凋谢,一朵不剩。 方若依旧重复着他的等待,重复着他的无奈。真的不知道方若会因此忧郁至何时。我真想为他做点什么,可除了摆摆尾巴之外,我还能做什么?也许这首歌会在他的心里一直流行,永远不会有落伍或者过时的迹象。只是他不是把它当成一首歌了。 我跟着难受。 城市的夜空没有星星,月亮也模糊难辨。灯光泛滥,市声狂舞。我们都活在这个城市里面。我们难以辨别城市的一切,我们分不清爱情的色彩。 爱情也会走?有翅膀吗? 在哪个角落?流浪去了吗? 神奇的一天突然降临。月明星稀的美景居然奢侈地光顾了这个城市。虽然短暂,足以欣喜。也许那天注定要抒写神话,要不一个美丽的梦怎么会如此巧合地出现? 在梦的奇迹里,我幻化成一个女孩,一个留着短发的女孩。星期天,在“风飞”,等待一个名叫方若的男孩…… 本文章由真爱店情侣宝鉴频道(http://trueloveshop.cn/)收集整理,转载本文章请保留本信息!本文章由真爱频道收集整理,转载本文章请保留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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